看完一本名著后,大家心中有什么感想呢?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。那么大家真的会写读后感吗?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高一年级写朝花夕拾的满分读后感,希望大家喜欢!
高一年级写朝花夕拾的满分读后感1
(一)
暑假,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散文集《朝花夕拾》。
初读《朝花夕拾》,让我十分意外,原本以为名著会让人难以接近,殊不知,《朝花夕拾》给人一种在与一个多年不见的朋友聊天的感觉,我想着也许才是这本书的独到之处。细读《朝花夕拾》,我品味到了鲁迅先生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天真烂漫,甚至忍不住脑补了一幅幅令人向往的画面。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溜进了百草园,他与昆虫玩耍,嬉笑,采摘野花野果,真是让人心向往之。
书中,鲁迅使用了大量对比与讽刺的手法,例如在《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中,鲁迅先生使用了许多明亮,快活的文字来描写“百草园”无忧无虑的生活,再写到作者不得不告别“百草园”去“三味书屋”学习,反衬出了“三味书屋”学习生活的枯燥与乏味,体现了鲁迅对私塾的不满。
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,既不需要华丽的辞藻,又不需要遮遮掩掩,但就是能走进读者心里,也许才算是真正的名著吧。
童年已经渐行渐远,留下的只剩琐碎的记忆,本书是鲁迅先生对逝去岁月的回忆,还有无奈的感伤。细细品味《朝花夕拾》,也让我开始去寻觅童年的时光了。
(二)
《朝花夕拾》是鲁迅先生晚年为了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,抒发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而写的回忆散文集。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则是里面的一篇文章。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在鲁迅的故乡浙江绍兴。百草园是鲁迅儿时的乐园,而三味书屋则是书塾。
“碧绿的菜畦,光滑的石井栏,高大的皂荚树,紫红的桑葚。”这就是鲁迅的百草园。鸣蝉,黄蜂,叫天子,云雀都为百草园增添了鸟语花香的气氛。
冬天的百草园,下了雪,小鲁迅就喜欢在雪地里捕鸟,虽说没捉到几只,但小鲁迅依旧乐此不疲,在雪地里快乐的折腾。
三味书屋是当时最严厉的书塾。鲁迅和他的同学们每天上学进门就向一块匾和一幅画上的鹿行礼。第一拜孔子,第二拜先生。鲁迅的先生非常严厉,也很有学问。当小鲁迅跨入三味书屋的大门,他将不能常常在百草园里玩耍,“只读书,习字,对课……读的书渐渐加多,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,从三言到无言,终于到七言。”
高一年级写朝花夕拾的满分读后感2
(一)
清晨,花瓣儿迎着晨风轻轻展开。凝脂般的心形花瓣上,闪烁着点点晃动的露水。花朵是如此娇小,远看颇有一种"细看来不是杨花,点点是离人泪"的境界。只可叹此时已不再是坡公笔下的"春色三分,三分尘土,一分流水"的时令,而是清愁细泪的暮春了。
"虽是早已无话可采,但如果我,还是愿意在黄昏中将她摘下。虽无那冰凉露珠的滋润,以看见残花映着斜阳,但,此般不是更有意义吗?"
写着这段话的纸片一直夹在发黄的书里。《朝花夕拾》,虽然没有晨曦里的那份丰满,可落花却有种古老、素雅的美,就像溪边浣纱的沙子。花开是生命的开始,花落却不是生命的结束,而是生命的又一次延续。
黄昏时,暗香凋零,我如同李易安那样"东篱把酒黄昏后",虽无暗香拂袖,却依然能感觉似乎有阵隐隐的香风,如同那阵风中杂着片片的花瓣,拂了一身还满。
《朝花夕拾》,拾来的是安谧,是无心,是如水般平静的传说。花的荣与枯,在一无中显现。她挥动这双翅,静静地从枝头下落,暗香残留。我在夕阳下拾起了花瓣,郑重地夹进书页中。
(二)
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,记录的大都是他少年时的故事,文章生动有趣,用文字刻画出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,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。
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作品集,令我不由得吃了一惊:原来一向严谨的鲁迅先生,文笔竟如此生动活跃,静中有动,动中添静,动与静的结合那样完美,看不出一丝修改的缝隙,竟如说话一般流畅和自然。恰到好处的词语运用,是文章显得更加朴素自然。只需三言两语,便能刻画出一个生动的形象。
在整本书中,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长妈妈了。他是鲁迅的乳娘,为人淳朴,忠厚,善良,总是笑眯眯的,还经常给鲁迅讲故事。在鲁迅的每一篇文章中,都有她的影子。在她的身上,有着鲁迅先生童年时的美好回忆。
鲁迅先生童年时总是不满他的父亲,还总是指责他太苛刻、太严厉,总是在他高兴时扫他的性,他常常在心里对父亲产生抱怨。
但鲁迅先生的童年还是很快乐的:他常常去看庙会、做游戏、摘果子、看社戏,枯燥的生活没有困住他,他还是那样快乐,他的生活还是那样明亮。
虽然书看完了,可是,我的生活还在继续,我的少年才刚开始……
高一年级写朝花夕拾的满分读后感3
晨曦刚至,植花于园。暮色降临,拾起散落的花瓣,聆听着花语,回忆着童年……那本书依旧静静地卧在书桌上,我已牢牢记住了那充满诗意的书名——朝花夕拾。
著书者是鲁迅。他一生只有一部散文集,便是《朝花夕拾》……
不知大家是否有这种感觉,一听到有人提起鲁迅,脑海中就会不自觉地跳出一幅画面——鲁迅先生抽着烟斗,愁容满面。是啊!他一生都在为革命奉献心力,我也一直以为他的生活中只有愁苦。
但书中的一篇散文让我彻底改了观,让我永远记住了那个美丽的令人神往的百草园……
从前,像鲁迅先生这样的人物,可能从小就生活在水深火热中,才能有这番救国救民的决心。但不曾想,鲁迅先生幼时也是那么无忧无虑,自由自在。我能想象先生幼时也是一个调皮蛋,偶然翘课溜到百草园里,听着油蛉低唱、蟋蟀伴奏,偶尔又按住斑蝥的后脊,捉弄它们,常常躺在软绵绵的草地上仰望蔚蓝的天空。初生牛犊不怕虎,即使知道会被寿镜吾老先生发现,会被训斥,却依旧“我行我素”,把学习抛之脑后,只顾着玩,在百草园里尽情发泄童真。
开始读来我都不相信,这还是鲁迅吗?此番的天真烂漫应该出现在一个忧国忧民的伟大人物身上吗?后来转念一想,不论如何,每个人终究有童年,那是一个人最为欢乐自由的时光。那时无忧无虑,懂的少,阅历也不丰富,少年不识愁滋味,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牵挂,也不会面临什么逆境。
现如今,不知多少人在感慨时间飞逝,青春一去不复返,想再回到过去,然而世上没有时光机器。这些回忆,我们也只能作为美梦来度过了……
我想鲁迅先生是为了告诉我们,要珍惜童年时光,宝贵的回忆一定要好好保存,不要失去了再去后悔。
童年对于我们而言,是人生中一笔巨大的财富,是可遇而不可求的。现如今,望子成龙的父母越来越多,有的孩子还没进入学校学习,他们就为孩子排满了课程。为了让他们不输在起跑线上,扼杀了他们真正的兴趣,这样做真的是为他们好吗?
学习固然重要,但留下一个美好的童年回忆是更加重要的。童年一生只有一次,应该好好度过。试想,在现在这个和平年代,劳碌大半生,可以在晚年时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,也是人生一大趣事啊。
高一年级写朝花夕拾的满分读后感4
《朝花夕拾》中最熟悉的文章莫过于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。百草园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,春秋天翻开断砖与昆虫一起玩耍,拔何首乌根,摘覆盆子,夏天乘凉、听赤练蛇的故事,冬天拍雪人、雪地捕鸟……百草园是作者的乐园。在这里,他尽情玩耍,增长见闻,亲身实践度过了一段美好的,无忧无虑的生活。到了上学的年龄,他来到三味书屋,寿先生是极方正、博学的人,生活自然要有所拘束,这是很正常的事,但尽管如此,在寿先生陶醉于美文中时,鲁迅和他的小伙伴们照样在先生的眼皮底下干各种“好事情”,还偷偷溜到院子里折腊梅,寻蝉蜕,就算惹怒了先生,也不过是训几句罢了,这样美好的生活真令人羡慕。整篇文章充满了真挚朴实,动人有趣之感,哪里有什么讽刺批判之意呢?童年对于每个人来说,都是美好纯净的,有谁忍心将自己的童年蒙上一层阴冷面纱呢?
想想我的童年,也是很有意思的。大夏天独自一人吃着雪糕,趴在树下掏蚂蚁洞、捉蚂蚁,冬天折一枝淡黄的腊梅,满屋飘香,平时也和小伙伴疯闹,玩各种游戏,放假了还能出去旅游,那时的我也是像百草园中的鲁迅一样天真烂漫。上了学,课业负担较重,老师也都个个严肃端庄,我和同学可没有上课溜到院子里玩的勇气,甚至做小动作,交头接耳也都是别人的专利,我是没有的。慢慢的,课间十分钟被作业占了去,我们也不会想着跳皮筋,扔沙包,只有写作业。尽管如此,放学路上、假期里仍然会有我们的笑声和打闹声。总之,童年毕竟是一方净土,不管如何,都会散发出奶味的芳香,给我,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。
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中所描写的经历是那么有趣温馨,或许它没有那么美好,但失去了才知珍惜,那里有鲁迅对自然的喜爱,对童年的留恋。我亦是如此,我在百草园、三味书屋中与鲁迅重温了他的童年,而我的心里也充满了对童年的追忆与回味,对自然的热爱与向往,对自由的渴望与追求。
童年如花,无论何时拾起,都会有所回忆与新的内涵。
童年,永远都是个道不尽的话题……
高一年级写朝花夕拾的满分读后感5
每个人都有一个“过去”,或甜的或苦的,或酸的或涩的,但无一另外,都是一个人最珍贵、最隐私的记忆。也许,真的已经成为过去,可偶尔拿出来仔细回味一番,却也不禁感慨一番。
无论如何,每个人最难忘的就是童年的记忆了吧!有时候,它像放电影一样,一些断断续续的画面就会浮现在你的脑海中。你会曾经做过的那些幼稚天真的事,而笑出声来,这就是回忆的奇妙!
朋友们!你们有没有听说过鲁迅先生的童年趣事?仇猫,收集图画书等等,这都是他记忆中的一块宝,他用它神奇的笔一一记录在《朝花夕拾》中
想起鲁迅先生“仇猫”的那件事,我就忍不住想笑,多么天真的孩子呀!
其实,鲁迅“仇猫”,我小时候也“仇猫”。莫非这猫真的就那么不惹人爱?记得那一年暑假,天热得出奇。我现在家无所事事,见邻居家的小猫晃着尾巴,慵懒地迈着步,朝我走来。兴许我真的是太闲了吧,蹲下身子,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柔软的猫毛,渐渐的,竟然爱不释手,二话不说,把手探到猫肚子上,小心翼翼地抱到我怀里。小猫咪很是听话,把脑袋随意地搭在我手臂上,蜷起身子,呼呼大睡。可爱温顺的小家伙总能引起我的喜爱。我怀中抱着柔软的小猫咪,干脆就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,看着它睡得那么恬静,我恶魔式地拉了拉它三角形的小耳朵。
原本,只是开开玩笑,没想到我这个小动作立马惊醒了怀中的小家伙。小猫咪受了惊,睁开谨慎的大眼睛,瞪得圆圆的,吓得我不知所措,任凭它在我手臂上留下了残忍的一口。
如今,这伤疤是一点儿都看不见了。可我决不是“好了伤疤,忘了痛”的人。想当初,我可是流了血,打了针,吃了药的,更重要的是,因此,我被好朋友嘲笑了一个暑假。以后,我朋友动不动就拿这事儿来迫使我想起当年的那只可恶的小猫,毁了我“一世英名”。
直到现在,我一见到猫就绕道而行,我可不想再从温旧事了。
童年的记忆是金色的,是“人生”这本书的扉页,是“梦想”这支歌的前奏,是“未来”这篇故事的开端。
朝花夕拾,越拾越有滋味!在暮年之际回忆童年之趣,乃人生一大乐事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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